问:旧房收购条件中有一条,要求房屋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这是按建筑面积算还是套内面积算?
答:以旧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显示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问:旧房建筑面积是91平方米+40平方米阁楼,符合报名收购的≤120平方米面积要求吗?
答:旧房收购条件中≤120平方米的面积,要求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显示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包括阁楼和公摊等。
如该套旧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包括40平方米阁楼,即不符合收购条件。
问:旧房的房贷还没还清,可以参加本次活动吗?
答:只要符合活动细则规定的旧房收购条件,就可以报名登记参加本次活动。
但旧房如有房贷或抵押贷款未结清,换房人须在旧房过户前先自行结清。
问:没装修过的毛坯旧房,能参与换购吗?
答:符合活动细则中的旧房收购条件即可报名登记,装修与否不影响申请。
问:“40年产权”的公寓楼、“50年产权”的商住楼、农村自建房、祖上留下没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可以参加本次活动吗?
答:不可以。此次收购旧房仅限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的70年产权商品住房(含安置房、房改房)。
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的旧房,须在过户前补缴土地出让金,转换为国有出让。
问:我有一套符合收购条件的旧房,但我不是宁波本地户口,可以报名登记申请换购吗?
答:只要旧房符合活动细则中规定的收购条件,无论产权人是否为宁波本地户口,都能报名登记申请换购。
问:我想换购的旧房不动产权证上有好几个人的名字,需要所有人同意才能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吗?
答:是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全部产权所有人,须一致同意,并共同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如由其中部分产权所有人代办,须持具有法定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问:装修过的旧房,评估时能加上装修款吗?
答:旧房评估时会考虑装修因素。
问:本次活动旧房收购的封顶价是多少?
答:本次活动旧房收购价格不设上限,以评估公司实际评估情况为准。
问:如果旧房最终收购价格和心理预期差距较大,我可以反悔、停止换购吗?需要承担什么费用吗?
答:可以停止换购,无需承担费用。
最终收购价格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收购行为确定发生,在此之前会有一个收购洽谈环节。
换房人如果不认可最终收购价格,换购流程就会自动终止;换房人如果认可这个最终收购价格,就可以和城投置业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
问:旧房收购过程中,有哪些费用需要换房人承担?
答:旧房收购过程中需要换房人承担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旧房如有未结清的房贷或抵押贷款,须在过户前结清;
②旧房如未交存或应补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须在过户前足额交存或按规定标准补足;
③旧房土地性质如为国有划拨,须在过户前补交土地出让金,变更为国有出让;
④旧房的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以及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费用,须在过户前缴清;
⑤过户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按国家规定由换房人承担。
问: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后,我要马上搬离原来的房子吗?可以在新房交付前继续租旧房住吗?租金怎么算?
答:在此次活动的旧房评估环节,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评估旧房收购价的同时,也会对旧房租赁价作出评估。
如果换房人在旧房被收购后仍想在原房屋租住,可在该评估租赁价基础上与城投置业协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即可在旧房过户时同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租住旧房。
问:我的旧房符合活动细则规定的收购条件,但目前还有租客在住,租约还没到期,能报名申请吗?
答:可以。旧房产权所有人可提前与租客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则租客不再租赁;若租客要继续租赁,须与收购主体按评估租赁价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