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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公告》明确规定,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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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J 发表于 2024-11-01 11:58 穷的只剩下电动自行车了;它们怎么一直抓住不放;一会这样;一会那样;是把老百姓往死里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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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開丶若相惜 发表于 2024-11-1 15:02 要把你买电动车的钱也给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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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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