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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经宁波市政府同意,定于9月18日上午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10:00-10:03,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0:10-10:13,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0:20-10:23,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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