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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北仑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线上线下销售多个品类的性保健产品,且该产品可能含有非法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于是开始侦察。
经调查,2023年8月以来,吴某、林某从外省分别购买成品胶囊、包装盒、说明书,在韩某处购买包装瓶,并在出租房内自行包装,之后在网上销售有毒有害“三无”保健产品。经检测,该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等西药成分。
该3名犯罪嫌疑人交待,其销售的“*国黄金*卡”、“*国金虎*”、“*西*力神”等保健食品(经检测均含有西地那非成份),以全国发展下级代理的线上网络营销模式,销售给葛某、田某,共卖出200余万粒到10多个省市,100多个中间代理商。
请广大市民在购买食品、药品时,务必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商家,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批准文号等信息,避免购买来路不明或价格异常低廉的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北仑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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