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759374
- 精华
- 0
- 威望
- 207
- 最后登录
- 2025-4-25
路人
- 积分
- 212
- 注册时间
- 2023-4-18
- 在线时间
- 52 小时
|
本人于2024年5月 28 日入职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井冈山路某模具厂做后加工巡检,于2024年6月 11号正常正式离职,当时跟招聘人事谈的薪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是底薪4500加上45 00÷26 ÷8=21.63462元/小时的加班费,5月份实际出勤工时44小时,5月份应发工资:45 00÷26 ÷8x44=951.92308元;5 月份实发工资740.42元;5月份少发工资951.92-740.42=211.5元。6月份实际出勤工时96小时,6月份应发工资 4500÷:26:8×96=2076.9230 8元未下发给本人总共拖欠工资:2287.5元(5月份少发工资211.5元+6月份未发工资2076元=2287.5元)
恶意克扣员工工资,跟人事多次协商沟通未果,还威胁我说劳动仲裁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我承受不起,不是按照当时约定的 4500 结算工资而改口说我的是按 4200 的底薪算的,就算是 4200 的底薪跟 5 月份的实发工资不对应,5 月份应发工资:4200÷26÷8×4×11=888.46154。
实发工资:740.42。少发工资:888.46-740.42=148.04 。霸王条约规定我不认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