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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步骤
(一)打开“浙里办”PC端-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职工医保参保登记”事项。
(二)点击“在线办理”。
(三)根据需求选择操作类型、是否批量操作等。温馨提示:批量操作请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
(四)完成在线填表。入职人数较多的时候,可以点击“下载模板”,在模板中填写需参保的人员信息后,点击“批量导入”上传申报数据。根据需求选择取件方式,最后确认信息即可。
温馨提示
此外,通过“浙里办”移动端(“浙里办”APP、“浙里办”微信小程序、“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 搜索“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也可使用服务。 相关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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