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北仑区道路通行环境,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4年7月9日零时起,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违法抓拍,现予以公告:
一、 以下路口启用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1、黄山路与渤海路东口、西口、南口、北口
2、云台山路与江泰路东口、西口、南口、北口
二、以下路段,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1、渡口南路与S307北上线往南180米路段(小港城管大楼门口)礼让斑马线(南向北)
2、渡口南路与S307北上线往南180米路段(小港城管大楼门口)礼让斑马线(北向南)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