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办——小浙来解答
大家好呀!我是小浙!是“浙里办”官方答疑小助手。 低保的领取条件是什么?低保金能领多少?这些问题,今天将给大家一一解决! 一起来看看吧! 01 关于低保 低保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救助制度。
可申请低保的家庭情况 收入型低保家庭: 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低保家庭: 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家庭人均收入扣减认定的刚性支出,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还有两类对象可以视作单独户申请低保: 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及低边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含)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低保金发放标准 政府在发放低保金时,会每月按照核定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代理,直接发放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怎么计算能拿到多少呢? 举例说明: 李四每个月收入2000元,家里妻子重度残疾没收入,2个未成年孩子正在上学,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而当地的低保标准是600元,则每人可获得低保金100元。 李四一家4人被认定为低保对象后,全家每月获得400元的低保金。 全省各地的低保标准不一样的,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年纪大了就能办低保? 答:不是!老人有退休金、财产性收入等稳定收入来源,子女有赡养能力,老人名下车房等财产超标等等,都可能导致不符合低保条件。
只要有困难就能无条件审批成为救助对象吗? 答:不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家庭财产等情况,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才可以按照程序认定为相应的救助对象。
哪些情况需要及时告知? 答:成为低保户后,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镇(街)、村(社)相关工作人员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家庭成员新就业、退休、购车、支出过大、服刑、工商登记、新生儿、购房等,如瞒报、虚报、伪造信息,将追回多发低保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低保户需要配合哪些工作? 答:1.入户调查时如实向工作人员反馈家庭真实信息,诚信申报;2.县(市、区)、镇(街)、村(社)入户探访时,反馈家庭真实情况与需求,通过幸福清单了解本家庭救助情况;3.家庭情况有变化时及时告知所在县(市、区)、镇(街)、村(社),并根据家庭复核频率,配合做好救助复核。
02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 申领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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