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改善北仑区道路通行环境,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5年5月19日零时起,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违法抓拍,现予以公告:
一、以下路口电警,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1、渡口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东口1、东口2、南口1、南口2、西口1、西口2、北口1
2、西子山路与观海路路口北口
3、舟鲁线104KM+200m满六房路口东口1、东口2、西口
4、舟鲁线106KM+260m湖塘村路口南口、北口
5、白洋线(5km+240m)6号空箱堆场路口南口
6、环山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北口
7、岭上弄与白洋线路口东口
8、舟鲁线108KM+700m璎珞村老329国道路口西口1
9、岭上弄与白洋线路口北口
10、环山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东口2、西口2
11、春晓大道与吉利汽车门口路口东口、西口
12、纬六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东口1
13、听海路与春晓大道路口东口
14、华峙弄与白洋线路口东口
请市民们在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序通行。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内容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