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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改善北仑区道路通行环境,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5年5月2日零时起,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违法抓拍,现予以公告:
以下路口电警,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1、乘海路与紫阳路路口东口 2、安达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南口 3、灵峰山路与329国道(舟鲁线)路口南口1 4、春晓大道与听海路路口南口、北口 5、听海路与春晓大道路口西口 6、华峙弄与白洋线路口南口、北口 7、纬六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西口1、西口2 8、白洋线(5km+240m)6号空箱堆场路口北口 9、环山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西口1 10、岭上弄与白洋线路口南口 以下路段违停球机对机动车不按照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
1、环岛北路39号周边 请市民们在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序通行。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内容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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